本篇目录:
- 1、...应当按照再保前再保后分别向银保监会报告准备金提取结果
- 2、我国保险法中关于非寿险业务未到期
- 3、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 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
- 5、保险中的保费不足准备金怎样计提?
- 6、保险准备金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应当按照再保前再保后分别向银保监会报告准备金提取结果
1、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再保前、再保后分别向银保监会报告准备金提取结果。
2、第三十五条 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提交上一年度的精算报告或者准备金评估报告,其中应当详细报告健康保险的准备金计算基础、方法、结果以及对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并由精算责任人遵循审慎原则签字确认。
3、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业务险种或类别提取准备金,并分别按再保前、再保后报告准备金提取结果。
4、第十五条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影响再保险定价和分保条件的重要信息向再保险接受人书面告知。再保险合同成立后,再保险分出人应及时向再保险接受人提供重大赔案信息、赔款准备金等对再保险接受人的准备金建立及预期赔付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我国保险法中关于非寿险业务未到期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一般采取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提存期通常为12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报表是准备金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司应当认真编制,并在报送准备金评估报告时,将有关报表一同呈报保险监管部门。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夯实偿付能力计量基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夯实偿付能力计量基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偿付能力充足,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3、第三条 凡是经营《试行办法》所称非寿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遵循非寿险精算的原理和方法,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充分的估计,谨慎评估各项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偿付能力充足,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夯实偿付能力计量基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313号)的要求,产险公司从2005年1月15日开始,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采用1/24法或1/365法等。
4、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5、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6、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精算制度,指定精算责任人负责准备金的提取工作。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由公司精算责任人签署的准备金评估报告。
保险中的保费不足准备金怎样计提?
不能作为公司的业务盈余来处理,只能视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负债,须逐年提存并妥善运用,以保证履行将来的保险金给付义务。这种逐年提存的负债就是寿险责任准备金。
如发生变更,应说明原因,并披露方法变更对未赚保费准备金的影响金额。如果提取的未赚保费准备金小于预期的未来赔付(含理赔费用),则应按其差额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未赚保费准备金,二是保费不足准备金。未赚保费准备金是从未到期保单的自留保费中计提的尚未实现的保费收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应当对其充足性进行测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时,要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
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从实质上来讲,这一原则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准备金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业务中的重要财务指标,用于评估公司对未来承担的风险和负债的准备情况。影响其数额的因素包括死亡风险、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多种因素。死亡风险是指保障对象意外死亡或疾病导致死亡。
2、评估利率。保险准备金评估利率是指保险公司用于计算和评估其保险准备金的利率,与保险准备金呈正比关系,评估利率高,保险准备金就高,是对寿险准备金影响最大的因素。
3、第一,精算假设调整;第二,投连险投资收益变动;第三,分红特储和万能平滑的提取力度;第四,影子会计调整影响,即AFS浮盈中应归属于保户的部分,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不进入利润表。
4、保险保障基金应单独提取,专户存储于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是根据上一年度未决赔款数提取的,其余是根据相应的比例提取。
5、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3个:(1)资本金,准备金和公积金——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和公积金的数额多少直接体现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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