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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含案例三则)
1、汽车保险包括哪些汽车保险是指在给定条件下,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赔偿的义务的一种保险。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它们的保障范围有所不同。
2、虽然小张幸运地没有受伤,但他的车却变得无法行驶。当场,小张和对方司机联系了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并向警察报告了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小张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事故责任明确,保险公司派出了理赔人员前来审核定损。
3、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4、该车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车损险、盗抢险、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4项保险。但到保险公司报案后,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刘女士没有年审。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案例
1、启示:车祸猛于虎,生死稍纵即逝。保险未雨绸缪,为你和你的家人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中国人寿总经理推荐了3334万的产品,有亲情,有爱情,有保险!案例二:滕州客户X老师,48岁。
2、万元的重疾险保额太低 在广东这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其保额是远远不够的,一般来说,重疾险保额是10万元起步,因为10万元在重大疾病面前实在不是一个大数字,很大程度上不够治疗费的。
3、年 8 月 1 日,钱某之妻李某经新野县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介绍,为钱某买了一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康宁终身保险。
4、免责条款有“瑕疵”中人寿被判赔偿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
5、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的理赔申请后,积极开展理赔服务,迅速向客户家属支付保险金共计6758万元。启发保险是抵御风险的屏障。当风险来临时,保险可以为亲人搭建避风港,守护他们度过泥淖,渡过难关。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分析
1、案例一: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主要内容: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在路口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导致摩托车男子受伤。经过调查,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韶关中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叶某各项损失数额共计2972534元,综合事故各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认定钟某应赔偿叶某1315267元。
4、所以这次交通事故中的张三虽然是次要责任,但是也要从交强险中赔偿李四的医药费5000元。因为没有超过1w的限额,所以商业保险无需出险。案例2 半年后,张三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李四,交警判定张三全责。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共计4000元,交强险外损失76000元的70%为53200元,由被告老刘承担。 车险案例分析2:车险损失和玻璃险有什么区别? 对于车主来说,汽车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湖南省xx市xx镇曾发生一起出租汽车起火燃烧事故,关于这次保险理赔问题可谓一波三折,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最终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酒精中毒死亡属于意外保险理赔范围吗
不能,保险都免责 酒精中毒不止新华免责,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免责,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如果是因为喝酒意外死亡的话,意外险是不赔付的。意外险的赔付范围一般是指因外来力量或突发事故引起被保险人身体的伤害或残疾,这种才能称之为意外伤害,而喝酒导致的意外死亡,明显并不属于此类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酒精中毒产生的费用不应该属于保险报销范围。此外,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还有:不符合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是直接因为喝酒导致死亡,如酒精中毒,或酒后呕吐物窒息而死,应不属于外来因素,不属于意外事故。但被保险人是酒后丧失控制力而发生其他事故死亡,则仍符合意外事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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