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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保费考核处罚(应收保费考核处罚依据)

本篇目录:

虚挂保费指的是虚挂应收保费

虚挂营销员业务和此类似。虚列费用——就是将虚拟业务活动而产生费用,虚拟某次培训花费500元,将此费用支付到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的对象。虚列人员和此类似。

虚挂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在未收到或未全额收到保费的情况下出具保单,或将已收到保费挪作他用。

应收保费考核处罚(应收保费考核处罚依据)-图1

财产保险虚构业务有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详情如下: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虚假投保套利及出具阴阳保单等虚假承保行为。

五虚指的是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

保险三虚指的是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人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三虚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立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三个专项组,由具体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工作。

具体来说是指驾乘险、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船货险、农险、特险、意外健康险、社保类业务。

应收保费考核处罚(应收保费考核处罚依据)-图2

保险公司的考核指标

传统结案率计算公式存在的争议结案率既可按月、按季计算,也可按年计算,它是一个对外树立公司形象,对内考核各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五大环节。

绩效考核指标是指通过明确绩效考核目标的单位或者方法,对承担企业经营过程及结果的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指定任务的工作业绩的价值创造的判断过程。

应收保费的法律规定

1、保监会也要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要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车险运营的内部控制,保险公司要加强应收保费的管理控制。

应收保费考核处罚(应收保费考核处罚依据)-图3

2、根据这一原则,对于宽限期内应收未收的保费收入,保险公司应当确认应收保费,也就是未收入到的保费,也就是续期费。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

3、应收保费应该是保险公司的专用科目,应收而未收的保险---保险公司专用科目。《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第1112号科目 保户质押贷款 本科目核算人寿保险公司按规定对保户提供的质押贷款。

4、一般来讲,应收保费的内容应收保费是指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取的保险费。应收保费是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产生的债权,是保险公司的一项主要流动资产,其确认和计量与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是一致的。

交强险应收保费的监管要求

有的公司业务和财务系统的对接不严密,造成保费不及时入账或应收保费管控不力,通过各种理由随意注销已生效保单来减少应收,或产生“注销退费”行为,给应收保费和保费收入的管理带来隐患。

(一)各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大对交强险各项成本的管控力度,压缩交强险费用率水平,切实降低交强险总体费用水平,减少投保人负担。

现在私家车的交强险保费(以五座车为例),新车是950元/年,连续3年不出险的情况下交强险费用最高可以下浮30%即665元/年;改革后,若3年不出险,交强险的费用下浮最高可达50%。

交强险可以只买三个月,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境外机动车辆临时入境; 2)机动车辆临时上路行驶;3)机动车辆距离规定的报废期限已经不满一年; 4)监管其他规定的情形。

各地保险机构一旦发现有不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的摩托车,要及时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报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应收保费考核处罚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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